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,其买卖数目是由买卖所规则的。依据国内金融期货买卖所的规则,股指期货合约的买卖手数是有必定限定的。
起首,股指期货买卖的手数单元是“手”,每手代表着必定数目的合约。具体来说,上证50指数期货的买卖手数因此合约单元为准的,每一个合约的单元是300股。也就是说,每手买卖合约代表着300股股票。而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买卖手数因此合约单元乘以300手为准,每一个合约的单元是300股,以是每手买卖合约代表着90000股股票。
其次,股指期货的买卖手数有必定限定。依据国内金融期货买卖所的规则,关于上证50指数期货,团体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1000手,而机构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5000手。关于沪深300指数期货,团体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2000手,机构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10000手。
别的,股指期货买卖另有一个总买卖手数的限定。关于上证50指数期货,团体投资者的总买卖手数限定为5000手,机构投资者的总买卖手数限定为10000手。关于沪深300指数期货,团体投资者的总买卖手数限定为10000手,机构投资者的总买卖手数限定为20000手。
需求留意的是,以上规则仅为国内金融期货买卖所的规则,差别国度和地域的买卖所能够有差别的规则,投资者在停止股指期货买卖时应依据外地的规则停止操纵。
综上所述,股指期货的买卖手数是由买卖所规则的。关于上证50指数期货,团体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1000手,机构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5000手;关于沪深300指数期货,团体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2000手,机构投资者的繁多合约买卖手数限定为10000手。投资者在停止股指期货买卖时,应严厉遵循买卖所的规则,以确保买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