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板股票交易划定规矩(三板市场股票交易划定规矩)
(1)股分其股票或股分上市交易,交易单方均须遵循《交易所划定规矩》及《股分托管和谈》,股票停止上市交易。
(2)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为10%,限价申报制为5%。
(3)股票改成原股票名前加“ST”,比方“ST钢管”。
(4)上市的中期报告必需颠末**。
(5)上市的中期报告必需颠末**。
(6)上市的年度决算必需经过**。
(7)上市的利润要到达的规则。
(8)上市的中期报告必需颠末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