价格优先是指,在买入和卖出指令中,较高的买入价和较低的卖出价优先成交。例如,如果一个买方出价100元,而一个卖方出价99元,那么买方100元的订单将优先成交。
时间优先是指,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,先到达交易所的订单优先成交。这意味着,如果一个交易者在同一价格上同时发出多个订单,第一个到达交易所的订单将首先被撮合。
(1)连续撮合:指在交易时间内,交易所持续撮合买卖双方订单,直至交易结束。
(2)集合竞价:指在交易开始前,所有买卖订单暂时不成交,而是等待一个集中的时间点进行撮合。集合竞价通常在交易开始前5分钟进行。
(3)连续竞价:指在交易时间内,买卖双方可以随时下单,交易所会根据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。
(1)买卖双方意愿:买卖双方必须自愿参与交易,交易所只提供交易平台和撮合服务。
(2)价格匹配:买卖双方的价格必须一致,才能成交。
(3)数量匹配:买卖双方的数量必须一致,才能成交。
(1)电子屏幕显示:交易所的电子屏幕会实时显示成交信息,包括成交价格、成交数量等。
(2)交易系统通知:交易系统会向交易者发送成交通知,包括成交价格、成交数量等。
(3)手机短信通知:部分交易所提供手机短信通知服务,将成交信息发送至交易者的手机。
(1)保证金制度:交易者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,以降低市场风险。
(2)涨跌停板制度:交易所设定涨跌停板,以限制价格波动幅度。
(3)持仓限额制度:交易所对交易者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,以避免市场操纵。
总结来说,期货交易所撮合成交规则是保障市场公平、公正、高效运行的重要机制。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则,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。